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十二指肠镜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十二指肠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9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H22-ZH1CHGY-252
项目名称: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十二指肠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1,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十二指肠镜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50,000.00元
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十二指肠镜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750,000.00 | 1,75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交货期”具体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十二指肠镜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所在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非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或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第二类医疗器械)。
(4)投标人所投货物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明(进口设备)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内设备)。(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投标人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仅适用于拟投货物为进口产品的情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28日 至 2022年12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19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釆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2〕54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用户需求书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用户需求书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等。
7.已成功办理报名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8.本项目最高限价(元):1,750,0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粤华路208号
联系方式:0756-81366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
联系方式:0756-28827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彬彬
电 话:0756-2882701
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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