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高质量发展医疗设备项目-SPECT-CT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0724-2431ZH415649)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高质量发展医疗设备项目-SPECT-CT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431ZH415649
项目名称: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高质量发展医疗设备项目-SPECT-CT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高质量发展医疗设备项目-SPECT-CT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核医学诊断设备 | SPECT-CT及配套设备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7,0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高质量发展医疗设备项目-SPECT-CT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高质量发展医疗设备项目-SPECT-CT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所在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投标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投标函)
(5)供应商提供的标的物属于医疗器械的,必须按规定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供以下许可证书复印件:①供应商属于所投医疗器械的制造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适用第一类医疗器械);②若供应商不属于所投医疗器械的制造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第二类医疗器械)。若供应商提供的标的物为非医疗器械的,则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无效。
(6)供应商提供的标的物属于射线装置的,必须按规定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23修订》第二十八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规定申请领取许可证,办理登记手续)
(7)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1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取线上投标方式,线上流程如下:
(1)供应商访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从“政府采购供应商”处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系统并找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菜单,点击进入系统进行投标。(供应商如果没有广东政府采购网账号的需要提前注册,没有CA的需要提前办理,用以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电子交易→应标→项目投标”菜单,选择“未参与项目”选择要投标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详情页面。在投标项目详情页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若存在联合体投标,输入供应商名称关键字,查找并关联其他联合体供应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参与”完成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3)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完成网上投标。具体步骤详见智慧采购云平台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的操作指南中的供应商指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拱北粤华路208号
联系方式:0756-81366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99号安广世纪大厦1402至1403室
联系方式:0756-2620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双茵、余力、邓锦英、陈敏娜
电 话:0756-2620022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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