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桶装水供给服务采购项目院内采购公告
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桶装水供给服务采购项目
一、采购编号:珠中西医招(服)〔2024〕6号。
二、项目名称: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桶装水供给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服务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桶装水供给服务采购项目。
2.中标方提供饮用水配送服务,数量预估如下:
项目名称 | 容量需求 | 预估数量 | 备注 |
桶装水供给服务 | 每桶容量≥17.5L | ≤1.5万桶/年 | 矿泉水 |
3.服务内容: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饮用水供应,桶装水年用量约为1.5万桶(规格为大于等于17.5L/桶),供货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供货地点: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指定地点。
4.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名称 | 预算及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年 | 最高限价/桶 |
桶装水供给服务 | 312000元 | 156000元/年 | 10.4元/桶 |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采用1+1模式签订。在合同期内,院方每半年检查一次合同的履行情况,如考核达标(85分以上),且双方均无异议,则继续履行本合同至期满;在合同期满前2个月再次进行考核,若考核达标(85分以上),则续签合同1年,若考核不达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6、付款及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饮用水实行签单月结,中标方于次月10日前向采购方就上月水款进行请款。每次支付费用前,中标方须向采购方提供合法有效等额完税发票及相关验收资料,否则采购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中标方仍需履行合同责任。采购方收到中标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后,按请款单、发票及验收资料上核对的金额,180内向中标方付款。
四、合格投标人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参考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4.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声明。(参考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5.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中标方为桶装水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取水许可证》及《食品生产许可证》;中标方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1)中标方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桶装水生产厂家的《取水许可证》及《食品生产许可证》。
8.已登记报名并获得采购文件。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 网上获取 。
电子邮箱:zxyzbb@zhuhai.gov.cn
售价(元):无。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注:投标文件另需要提交加盖公章的扫描电子版,可通过U盘于开标当天拷贝至评标室电脑)
2024年10月15日15点30分整(北京时间)(自采购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珠海市拱北珠平路25号西南大厦313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粤华路208号
采购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0756-8136637
发布人: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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