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招标公告

压缩式雾化器采购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2-08-23 09:42:31 点击数: 【字体:

一、询价内容:详见附件

二、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最近三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5)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设备,则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属于第二类医疗设备,则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三、报价资料要求: 

(1)报价文件需密闭投递,投递文件封面需注明参加的项目、提交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公章。(封面未注明信息的视为无效文件)

2)报价内容格式要求资料要求.docx

3)报价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

四、公告时间:2022823日至825

五、报价资料递交截至时间:202282608:00-12:00

六、报价资料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珠平路25号西南大厦301

七、联系人:先生联系电话:0756-8136947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万捌仟肆佰元(¥38400,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数量:24

附件:压缩式雾化器招标参数

一、技术参数

1.喷雾速率:≥0.4ml/min

2.工作噪音≤53dB(A)

3.气缸材质:合金

4.中位粒径:直径小于5μm 的雾粒所占比例大于 60%。

5.雾化机工作压力要求0.1MPa 保证雾化有效性

6.开放性耗材

二、配置要求:

每台配备牛津布手提袋

三、售后要求:

1.提供整机保修≥5年,保修期从本设备在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保修期内非因用户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需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需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质保期内质检费用由厂家提供;

2.售后响应时间2小时内,24小时内到达地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若未能及时修复故障时需提供等同设备替代以保证用户正常的医疗工作。

3.日常使用期间,即使无故障,厂方也能定期做机器的常规检查和整机保养,检测运行状态,及时发现隐患,使设备处于最佳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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