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电监护仪采购公告
一、询价内容:详见附件
二、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最近三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5)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设备,则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属于第二类医疗设备,则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三、报价资料要求:
(1)报价文件需密闭投递,投递文件封面需注明参加的项目、提交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公章。(封面未注明信息的视为无效文件)
(2)报价内容格式要求:见资料要求.docx
(3)报价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四、公告时间:2022年5月13日至5月17日
五、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18日08:00-12:00
六、报价资料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珠平路25号西南大厦301
七、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56-8136947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万玖仟元整(¥49000),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数量:5
附件:心电监护仪招标参数
1.≥10.4寸彩色LCD显示屏,LED背光,彩色高分辨率达800*600,8通道波形显示
2.一体式无缝设计监护仪,可用于监护成人,儿童,新生儿患者
3.主机带电池重量≤3.5kg,标配普通锂电池,可选配高容量锂电池,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
4.支持3通道记录仪
5.可监测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和体温
6.可显示PI血氧灌注指数,有效反映血氧灌注情况
7.24种心率失常分析,支持心率变化统计和动态血压分析
8.支持中/英文字符和条码扫描枪输入、网络打印机
9.具有三级声光报警,参数报警级别可调
10.具备报警集中设置功能,具备呼叫护士报警功能
11.具备血液动力学、药物计算功能
12.支持外部USB存储设备,支持掉电存储和U盘数据导入导出功能,支持VGA外接拓展显示屏,可选内置存储卡
13.具备1200小时趋势图表、1800个报警事件、1600组NIBP测量的数据存储和回顾功能,48小时全息波形回顾
14.具备趋势共存界面、呼吸氧合图界面,大字体显示界面,及标准显示界面等多种显示界面
15.整机无风扇设计,降低环境噪音干扰,方便清洁护理,避免院内交叉感染
16.防水等级达到IPX1标准
17.具备优异的抗跌落性能,可承受0.75m跌落冲击
二.质保售后:
1、整机保修≥3年,每年提供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次数不少于2次。
2、售后响应时间2小时内,24小时到达地到场时间,48小时解决问题,未能及时修复故障时需提供等同设备替代以保证用户正常的医疗工作。
3、包含首次计量检测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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