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招标公告

超净工作台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0 10:26:08 点击数: 【字体:

一、询价内容:详见附件

二、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信用信息: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至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信用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及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

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资料要求: 

1)投标文件需密闭投递,投递文件封面需注明参加的项目、提交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公章。(封面未注明信息的视为无效文件)

2)投标内容格式要求见附件2

3)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四、公告时间:20211210日至1214

五、报价资料递交截至时间:2021121508:00-12:00

六、报价资料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珠平路25号西南大厦301

七、联系人:先生联系电话:0756-8136947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数量:1

附件:超净工作台招标参数          

1、规格:双人单面;

2、配置:照明灯,紫外灭菌灯,过滤器;

3、噪音:≤65 dB;照度:≥300 Lx;

4、洁净度:工作区内≥0.5 μm粒径的尘埃应≤3.5颗/升,符合细胞实验要求;

5、菌落数:菌落数≤0.5 cfu/皿时(90mm培养平皿);

6、自检预警:过滤器可状态自检,具有失效报警功能;

7、其他:风机、紫外灭菌灯开启、关闭时间可设定。

8质保期要求:二


附件2:20211210194545517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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