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电监护仪采购公告
一、询价内容:详见附件
二、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信用信息: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信用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及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
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资料要求:
(1)投标文件需密闭投递,投递文件封面需注明参加的项目、提交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公章。(封面未注明信息的视为无效文件)
(2)投标内容格式要求:见附件2。
(3)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四、公告时间:2021年8月26日至8月30日
五、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31日08:00-12:00
六、报价资料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粤华路208号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6号楼2楼204房设备科
七、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56-8308508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万捌仟伍佰元整(¥48500),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数量:5
附件:心电监护仪招标参数
1.≥10.4寸彩色LCD显示屏,LED背光,彩色高分辨率达800*600,8通道波形显示
2.一体式无缝设计监护仪,可用于监护成人,儿童,新生儿患者
3.主机带电池重量≤3.5kg,标配普通锂电池,可选配高容量锂电池,工作时间达8小时。
4.支持3通道记录仪
5.标准配置可监测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和体温
6.可显示PI血氧灌注指数,有效反映血氧灌注情况
7.24种心率失常分析,支持心率变化统计和动态血压分析
8.支持中/英文字符和条码扫描枪输入、网络打印机
9.具有三级声光报警,参数报警级别可调
10.具备报警集中设置功能,具备呼叫护士报警功能
11.具备血液动力学、药物计算功能
12.可选内置存储卡,支持外部USB存储设备,支持掉电存储和U盘数据导入导出功能,支持VGA外接拓展显示屏
13.具备1200小时趋势图表、1800个报警事件、1600组NIBP测量的数据存储和回顾功能,48小时全息波形回顾
14.具备趋势共存界面、呼吸氧合图界面,大字体显示界面,及标准显示界面等多种显示界面
15.防水等级达到IPX1标准
16.具备优异的抗跌落性能,可承受0.75m跌落冲击
17.保修期:整机质保一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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