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压力波治疗仪采购公告
一、询价内容:详见附件
二、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信用信息: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至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信用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及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
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资料要求:
(1)投标文件需密闭投递,投递文件封面需注明参加的项目、提交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公章。(封面未注明信息的视为无效文件)
(2)投标内容格式要求:见附件2。
(3)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四、公告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
五、报价资料递交截至时间:2021年11月11日08:00-12:00
六、报价资料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珠平路25号西南大厦301
七、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56-8136947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万柒仟伍佰元整(¥37500),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数量:1
附件:空气压力波治疗仪招标参数
1.显示:彩色液晶触摸屏≥7寸
2.两路物理通道
3.4腔气囊或者8腔气囊可选,支持每腔压力单独可调
4.配腿部四腔气囊(拉链套筒式)、腿部八腔重叠气囊(拉链套筒式) 、臂部四腔气囊(套筒式)、腿部三腔气囊(分体式)、臂部三腔气囊(分体式)、背部四腔气囊、左手气囊、右手气囊、左脚气囊、右脚气囊、手部气囊(KF)
5.压力范围0-240mmHg
6.充气速度1-6级可调,最大充气速度下,充满单腔的时间18s以内
7.支持气囊每腔压力可调,及创口零压跳过功能
8.治疗时间1-600分钟可调,支持不间断治疗
9.支持标准治疗、梯度治疗以及高级治疗模式
10.具有过压、欠压、脱落等安全提示功能
11.达到阈值时、突然断电或中断治疗时,可自动泄压,避免对病人意外伤害
12.质保期:质保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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