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波压力治疗仪采购公告
一、询价内容:详见附件
二、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信用信息: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信用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及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
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资料要求:
投标文件需密闭投递,投递文件封面需注明参加的项目、提交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公章。(封面未注明信息的视为无效文件)
投标内容:需要有投标人相关资质资料,设备售后服务承诺,相关产品彩页、产品技术参数、技术参数响应表和报价表(以上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司红章)。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四、公告时间:2021年6月4日至6月8日
五、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9日08:00-12:00
六、报价资料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粤华路208号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6号楼2楼204房设备科
七、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56-8308508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万柒仟伍佰元整(¥17500),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数量:1
附件:空气波压力治疗仪招标参数
1、台式机型,可同时使用两个四腔气囊
2、彩色触摸屏≥4.3寸,加旋转编码器操作,操作简便
3、时间设定功能时间范围为0〜60分钟,步长1min
4、充气模式:八种基础充气模式,可任意组合治疗
5、治疗仪压力范围:5〜25kPa可调
6、极限压强≤40kPa,且超过2kPa的持续时间不大于3min
7、过压保护:治疗仪具有过压保护措施
8、手动释压器:治疗仪提供在各种状态下手动解除患者压强的措施
9、连接:连接管路有防止接错的装置或标识
10、工作噪声:治疗仪正常工作时的噪声不大于70dB
11、保修期:整机质保一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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