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光治疗仪设备采购公告
红光治疗仪设备采购公告
一、询价内容:详见附件
二、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信用信息: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信用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及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
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资料要求:
报价文件需密闭投递,投递方式不限,投递文件封面需有投标设备名称、联系方式。(封面未注明信息的视为无效文件)
投标内容:需要有投标人相关资质资料,设备售后服务承诺,相关彩页、技术参数响应表和报价表(以上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司红章)。
四、公告时间: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18日
五、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每天上班时间段:8:00-12:00,14:30-17:30)
六、报价资料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粤华路208号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6号楼2楼204房设备科
七、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56-8308508
附件:红光治疗仪设备技术参数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数量:1
一、技术参数:
推车式主机,配置壹套治疗头;
光源:红外卤素光源;
3、治疗光谱波长:0.6~3.4mm,含可见红光与近红外光;
4、治疗头最大输出光功率:30W;
5、治疗头出光口光斑直径:Φ≥120mm;
6、光功率调节功能:可在最大光功率的10%~100%间分十档可调;
7、治疗头调节支臂:阻尼式,长度≥80厘米,有两处安装固定位自由变换,操作方便快捷;
8、输出控制模式:具有连续、间歇、振荡3种输出控制模式;
9、振荡模式下治疗光不间断输出,强弱变化自动调节,防止能量积聚引起灼伤;
10、振荡模式下可按治疗需要任意调节振荡功率变化区间,针对性治疗,增强疗效;
11、治疗时间控制功能:可在0~60min之间调节;
12、间歇模式下时间控制功能:通、断时间可在1~9s之间分别调节;
13、治疗过程中可根据临床需要调整光功率参数、输出控制模式和间歇时间参数;
14、液晶显示,实时可见治疗参数及动态变化;
15、具有参数设置记忆功能;
16、具有治疗头实时控温功能和温度显示功能;
17、可显示设备累计使用时间。
二、配置清单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主机 | 1 | 台 | ||
2 | 治疗头 | IV型治疗头 | 1 | 个 | Φ120mm |
3 | 支臂 | 标准 | 1 | 套 | |
4 | 输出导线 | 标准 | 1 | 条 | |
5 | 电源线 | 标准 | 1 | 根 | |
6 | 保险管 | F4AL250V | 2 | 个 | |
7 | 说明书 | V1 | 1 | 本 | |
8 | 合格证 | / | 1 | 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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