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波治疗仪采购公告(第二次)
一、询价内容:详见附件
二、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信用信息: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信用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及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
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资料要求:
报价文件需密闭投递,投递文件封面需注明参加的项目、提交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公章。(封面未注明信息的视为无效文件)
投标内容:需要有投标人相关资质资料,设备售后服务承诺,相关产品彩页、产品技术参数、技术参数响应表和报价表(以上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司红章)。
四、公告时间:2021年4月25日至4月27日
五、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08:00-12:00
六、报价资料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粤华路208号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6号楼2楼204房设备科
七、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56-8308508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数量:1
附件:微波治疗仪招标参数
1.电源电压:220V±10%,频率50HZ±1HZ
2.正常工作条件
a)环境温度:10℃~40℃;
b)相对湿度:30%~75%;
c)大气压力:700hPa~1060hPa
3.整机输入功率:≤450W
4.输出功率:≤80W
5.微波频率:2450Mhz±30Mhz
6.显示方式:液晶触摸屏显示
7.磁控管:性能稳定,效率高。
8.功率范围:理疗:0W—30W之间,连续可调
治疗:0W—80W之间,连续可调
9.治疗时间定时范围:0—99S可调
10.理疗时间定时范围:0—30min可调,理疗蜂鸣报警
11.手术时间:可根据手术具体情况控制手术时间。
12.工作方式:分理疗、治疗两种,均为连续工作,输出控制方式为双路输出控制
13.辐射防护:
A、外壳泄漏≤2Mw/cm2
B、无用辐射≤2Mw/cm2
C、探头驻波比≤3
D、输出阻抗≤50Ω E、在电压不稳时,可自动调节。
14.具有输出的定时功能,可预置设定,采用数字显示,时间结束可显示,具有自动闭锁功能及过载自动保护系统
15.具有过热保护功能。电路过热时会自动切断电源,故障排除后系统自动恢复供电,仪器正常工作
16.一体化推车式,车轮可以锁定
17.执行国家标准GB9706.6-2007版
18.质保期:整机质保一年起
配置要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微波推车主机 | 1 | 台 |
2 | 理疗支架 | 1 | 个 |
3 | 脚踏开关 | 1 | 个 |
4 | 电源线 | 1 | 根 |
5 | 理疗线 | 1 | 根 |
6 | 保险管 | 2 | 个 |
7 | 理疗探头 | 3 | 个 |
8 | 治疗探头 | 9 | 个 |
9 | 治疗线 | 1 | 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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