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压力波治疗仪采购公告
一、询价内容:详见附件
二、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信用信息: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信用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及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
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资料要求:
报价文件需密闭投递,投递文件封面需注明参加的项目、提交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公章。(封面未注明信息的视为无效文件)
投标内容:需要有投标人相关资质资料,设备售后服务承诺,相关产品彩页、产品技术参数、技术参数响应表和报价表(以上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司红章)。
四、公告时间:2021年2月26日至3月2日
五、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3日08:00-12:00
六、报价资料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粤华路208号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6号楼2楼204房设备科
七、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56-8308508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数量:1
附件:空气压力波治疗仪招标参数
1.治疗输出腔数(单套筒):≥4个。
2.充气工作模式:≥3种,适合多种病情需要。
3.具有联合处方组合的动脉模式:≥1种,广泛适用内分泌科、高干科和周围血管科、综合科等的动脉缺血患者。
4.电源:220V,50HZ 功率:70VA。
5.具有零压力跳过功能(即:单腔调整压力、关闭功能),可避开伤口等受限部位,适用性强。
6.重量:≤2.5KG。有挂钩,可悬挂床头、体积小巧,方便护士携带转移。
7.治疗时间:10~90分钟四档可调。
8.自动泄压保护功能,突然断电、紧急停机时,避免对病人造成意外伤害。
9.梯度压力调整范围:10~180mmHg可调。
10.连续加压,有效促使下肢血液的静脉排空,确保血液流速稳定在较高的水平。
11.充气腿套对腿部进行圆周施压,能有效清除静脉瓣后的血液淤积。
12.超静音设计,即使在夜间运行也不影响患者休息。
13.通气管医用级快速接头与套筒一次对接,避免每腔单独连接时的误接风险。
14.套筒采用医用TPU 材料,深颜色、耐用性好、整洁、柔软服帖。
15.精密数字压力传感器保证套筒压力不受患者体型差异的影响。
16.质保期:整机质保一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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