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辐射保暖台采购公告
一、询价内容:详见附件
二、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信用信息: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信用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及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
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资料要求:
报价文件需密闭投递,投递方式不限,投递文件封面需有投标设备名称、联系方式。(封面未注明信息的视为无效文件)
投标内容:需要有投标人相关资质资料,设备售后服务承诺,相关彩页、技术参数响应表和报价表(以上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司红章)。
四、公告时间:2020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
五、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7日08:00-12:00
六、报价资料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粤华路208号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6号楼2楼204房设备科
七、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56-8308508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数量:1
附件:婴儿辐射保暖台招标参数
1.工作电源:AC220V/ 50HZ
2.输入功率:≤700VA
3.控温方式:预热、手控、肤温三种控制
4.肤温控温范围:32℃~37.5℃
5.肤温显示范围:5℃~65℃
6.控温精度:≤0.5℃
7.皮肤温度传感器精度:±0.2℃内
8.床面温度均匀性:≤2℃
9.辐射箱水平角度:0°、30°、60°、90°双向转动
10.婴儿床倾斜角度:无级可调
11.APGAR评分计时:运行至50″~1′、4′50″~5′、9′50″~10′时发出声提示
12.故障报警:超温、偏差、传感器、断电、设置、检查、系统等
13.设置温度与皮肤温度分屏显示;
14.独立的超温保护系统;
15.辐射箱水平角度与婴儿床的倾斜角度可调;
16.婴儿床四周的有机玻璃档板可向下翻转或拆卸;
17.产品具有自检功能,多种故障报警提示;
18.前面板具有温度校正功能;
19.具有肤温传感器脱落报警提示功能;
20.婴儿床下可放置X光射线拍片盒;
21.具有数据储存功能;
22.具有APGAR评分计时功能;
配置清单:辐射箱,控制仪,婴儿床,机架,皮肤温度传感器,输液架,托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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