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气分析仪采购公告(第二次)
一、询价内容:详见附件
二、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信用信息: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信用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及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
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资料要求:
报价文件需密闭投递,投递方式不限,投递文件封面需有投标设备名称、联系方式。(封面未注明信息的视为无效文件)
投标内容:需要有投标人相关资质资料,设备售后服务承诺,相关彩页、技术参数响应表和报价表(以上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司红章)。
四、公告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
五、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4日08:00-12:00
六、报价资料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粤华路208号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6号楼2楼204房设备科
七、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56-8308508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万玖仟元整(¥49000),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数量:1
附件:血气分析仪招标参数
1、检测项目 可以一次测试同时出PH,PO2,PCO2,K+,Ca2+,Na+,Cl,Lac,Glu,HCT十个项目的检测结果,并有POP,HCO3等24个计算参数。
2、电源联接 具有内置充电电池,断电满足连续50个测试。
3、快速检测,检测时间小于35秒。
4、开机无需预热,迅速进入待测状态;更换试剂包后无需等待管路冲洗时间,即插即用。
5、检测通道 1个检测通道,仪器内无管路,仪器内无电极,无需定标气体,免维护。
6、结果数据管理,可存储结果数据50000条,可智能选择结果查询时间区间进行结果管理。
7、有显示系统,全触摸彩屏,可使用虚拟键盘,仪器内含有酸碱平衡图,数据处理和存储能力更强,可以辅助医生判读。
8、内置激光扫描器。
9、通讯支持 支持LIS连接、电脑连接、外置扫描仪连接、外置打印机连接。
10、结果判断 可设置危急值,具有酸碱平衡图辅助判读,精密度好,准确度高,离子电极 CV<1.5%。
11、打印系统 可外接USB扫描仪,含内置打印机,硬件接口 USB接口、串口DB9、以太网络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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