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门服务费”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示
关于“上门服务费”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示
根据《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发布珠海市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清单的通知》(珠医保函〔2024〕40号)的《珠海市新增和试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4版)》和《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上门服务费”等167 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珠医保〔2024〕58号)文件精神,现对我院开展“上门服务费”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定价予以公示,价格公示如下:
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计价 单位 | 价格(元) | 说明 |
131000001N | 上门服务费 | 根据患者需求,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前往患者指定地点为其提供合法合规的医疗服务。价格构成涵盖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的交通成本、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 人次 | 238 | 上门提供的医疗服务,收费按照“上门服务费+医疗服务价格”的方式,提供的医疗服务、药品、医用耗材等,收费执行相应医药价格政策。 |
250404034N | 异常凝血酶原(PIVKA-II)测定 | 指对异常凝血酶原(PIVKA-II)进行定量检测。 | 项 | 180 |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11月15日结束公示,公示时间内如有异议,请联系医保科,联系电话:8137896。
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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