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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8-12-30 00:00:00 点击数: 【字体:

2021年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深入推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医院党委、行政班子与各党支部、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全院职工支持与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始终,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责任范围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医院纪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主体,对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监督责任。各党支部书记/各科室负责人是本支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支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三、责任内容

1.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等上级机关以及医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大部署,夯实“两个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2.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好人主义现象,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3. 坚持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提高民主决策水平和科学管理能力。

4. 组织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业教育和意识形态、网络安全以及保密教育,加强医院廉政文化建设。

5. 狠抓医德医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医疗行业“九不准”要求,持之以恒反对“四”,坚决纠正损害员工和患者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长效预防机制。

6. 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加强对所属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形成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对本支部/科室业务工作的重要环节、关键岗位和相关人员实施重点监管,发现监管的薄弱环节或漏洞,以及本支部/科室职工中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预防违纪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7. 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或主管领导报告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积极协助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及时排除办案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8. 定期分析研判本支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四、责任考核与追究

1. 医院党委办、纪检监察室和人事科协助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各党支部/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对责任人的业绩评定、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 实施责任追究不因工作岗位或职务的变动而免于追究,受到责任追究的党支部书记/科室责任人,在当年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并取消当年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党委书记:                          长:

任: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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